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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天然气贸易企业奖励(纳统奖励)申报的通知雷竞发布日期:2023-06-02 18:50:19 浏览次数:

  雷竞技RAYBET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天然气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圳市前海管理局(以下简称“前海管理局”)根据经市政府同意的《关于支持开展天然气贸易助力打造天然气贸易枢纽城市的若干措施》(深发改规〔2022〕11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开展2022年度天然气贸易企业奖励(纳统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时未在我市主管部门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惩戒黑名单内;

  对申报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天然气贸易业务进行考核,符合条件的享受相应政策支持。

  对在前海经营且年贸易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天然气贸易企业,按照其上一年度在深圳纳统的增加值的1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4)在前海实际经营的场地证明材料(租赁场地:提供租赁合同、租金、电费或物业公司的电费收据;自有场地: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经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电费或物业公司的电费收据);

  (二)自申报期满次日起,前海管理局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过程中如需补充材料的,请申报主体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齐。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自材料补正次日起算。

  (三)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将在前海管理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前海管理局提出书面异议。前海管理局将对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并告知异议人。

  (四)公示通过的企业与前海管理局签订资金奖励支持协议雷竞技RAYBET雷竞技RAYBET,并提供账户确认函、收据后,由前海管理局进行资金拨付雷竞技RAYBET。

  (一)企业需自主申报。前海管理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局和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知情者可以向前海管理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