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竞技RAYBET品、饲料、普通机械设备;水产品初级加工;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济南市槐荫区德兴街67号一层;法定代表人:李莹莹;注册资本:97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毛衫手工编织、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辅料、染料(不含危险品)、染色助剂(不含危险品)、服装、皮革制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建材、包装材料、日用品的批发、零售;房屋租赁;贸易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泰安市山东岱岳经济开发区颐高新经济产业园6号楼 ;法定代表人:尹鹏;注册资本:70,000万元;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碳纤维原丝、碳纤维、高性能纤维、织物、复合材料及相关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3号历城金融大厦1106-3 ;法定代表人:王云利;注册资本:10,0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贸易代理;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家用电器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珠宝首饰批发;化妆品批发;水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鲜肉零售;鲜肉批发;针纺织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日用品批发;消防器材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新车销售;肥料销售;国内船舶代理;商务代理服务;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经纪;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西路686号;法定代表人:谷仓勇;注册资本:6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岩土工程测试,市政道路桥梁检测,建筑材料检测,建筑气象防雷检测,工程鉴定加固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航天大道5999号济南综合保税区内海关监管仓库配套办公区108;法定代表人:孟祥波;注册资本:20,000万(美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农副产品销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日用百货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离岸贸易经营;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木材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肥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豆及薯类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谷物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户外用品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轮胎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杂品制造;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住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9号山东盐业大厦9楼918室;法定代表人:单一春;注册资本:101,000万元;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在山东省办理各项小额,开展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股权投资;委托;不良资产处置收购;金融产品代理销售(应取得相应资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泰租赁有限公司、山东弘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环城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建勘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富地新型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国惠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四季春天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国泰实业有限公司、中海海洋(荣成)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中海海洋科技荣成有限公司、山东省鲁建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济南润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山东国惠小额有限公司、山东国泰大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组织,山东交运天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控制的法人组织,济南立鸿持股50%的股东同时持有公司子公司禹城羊绒50%股权,属于《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本公司关联法人。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机构信息。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6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7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2021 年度审计报告、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审计报告、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2021 年度审计报告、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2022 年度审计报告、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1 年度审计报告、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合伙人冯发明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情况。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收费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40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持平。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审中介机构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暨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的建议》的议案,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对公司进行年报审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的履行审计职责,建议公司2023年度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和业务能力进行了审核,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其从业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334,932,692.1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4,459,079.29元。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5,787,323.34元,加上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130,223,282.95元,减去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578,732.33元、本年度支付的分红股利23,647,829.7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8,784,044.26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675,652,27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782,613.85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10.4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未来资金投入等因素,董事会提出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未达到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为深化主业发展,提升品牌形象,提高研发实力,公司在品牌建设、设备升级、技术研发等方面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基于此,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要,董事会提出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3年4月19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政策相关规定,注重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了给股东以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回报和公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雷竞技RAYBET。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要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食品制造》的要求,公司现将2023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 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雷竞技RAYBET,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国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国惠改革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凡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线.登记时间及地点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公司董事7人,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董事段修国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长杨耀东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耀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3-018号公告)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需要,预计公司2023年融资规模不超过20亿元,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及贴现、项目等业务。该融资规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可使用。该融资规模不等于公司实际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公司具体办理融资规模额度内的业务时,由董事就单项业务形成有效决议,不再逐项召开董事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3-015号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3-016号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3-024号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3-017号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3-020号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3-020号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27日(星期四) 至05月0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04月21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5月09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2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5月09日 上午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27日(星期四) 至05月0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杨耀东先生、赵希玉先生、张星贵先生、段修国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名刘惠萍女士、钟耕深先生、韩萌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董事任期为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对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同意将有关选举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提名彭馨弘女士、刘晓迪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监事会职工代表张丽丽女士(简历附后)共同组成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将继续履行职责。
杨耀东,男,1970年出生,中员,省委党校本科学历。历任淄博市周村区南阎镇团委,淄博市周村团区委工农青年部部长、组织部部长、,淄博市周村区彭阳乡党委、王村镇党委,山东省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科员、主任助理,山东省青少年素质教育中心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山东省鲁青实业开发公司总经理,山东环城城建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山东建勘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等职。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山东环城城建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山东泽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山东惠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耀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山东环城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惠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东泽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控股或参股企业,除此之外,杨耀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希玉,男,1965年出生,中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历任临沂市盐务局盐政科副科长、科长、局长助理、党委委员、副局长(副经理)、,莱芜市盐务局(盐业公司)局长(经理)、党总支,莱芜市盐务局(山东省盐业集团莱芜有限公司)局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机关,山东省盐业集团(盐务局)生产经营部部长,山东省盐业集团鲁盐经贸有限公司董事,山东矿盐管理公司执行董事,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山东东岳盐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山东省鲁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等职。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董事、总经理,鲁银(寿光)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希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星贵,男,1966年出生,中员,本科学历。历任山东球墨铸铁管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海南鲁海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济钢集团财务处钢城矿业财务科科长、规划设计院财务科科长,济钢集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科科长,山东融鑫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济钢集团金融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主任、主任助理(助理级)、副主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董事、纪委雷竞技RAYBET、工会主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星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段修国,男,1982年出生,中员,文学学士。历任临矿集团古城煤矿办公室主任科员(副科级)、临矿集团办公室副科级秘书、正科级秘书,山东能源集团办公室研究室主管,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综合部副部长、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高级经理、研究室主任、企业运营管理部部长等职。现任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室主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段修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除此之外,段修国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惠萍,女,1971年出生,中国致公党党员,会计学专业教授、博士,专业方向为财务管理、公司治理。历任山东经济学院工商管理系教师、会计学院财务管理教研室主任。现任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主任、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MPAcc中心主任助理,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科技创新委员会理事,中国经济发展研究会理事,山东省会计学会理事,山东省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获山东省会计法规、制度、准则咨询专家荣誉称号,中国致公党山东财经大学支部主委,致公党山东省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省政协特邀信息员,章丘区政协,济南市侨联特聘专家委员会委员,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惠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钟耕深,男,1961年出生,中员,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为战略管理。历任山东大学管理学院讲师、经济学院副教授、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山东省比较管理研究会秘书长,沂水农商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耕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韩萌,女,1969年出生,无党派代表人士,法律硕士,国家一级律师。历任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省第十二届政协,挂职担任济南市历城区副区长。现任省第十四届,省人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山东省新阶层联谊会常务副会长,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促进工作委员会主任,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山东丰源生物质发电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萌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彭馨弘,女,1972年出生,中员,文学学士。历任山东经贸国际运输公司财务部副经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办公室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主任助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综合部部长、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党委工作部部长、党群工作部部长,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工会办公室主任。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
刘晓迪,女,1985年出生,中员,法学学士。历任大众报业集团山东法制报社记者,北京市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山东省再担保集团人力资源部项目经理、风险管理部项目经理,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主管、审计法务部主管、法务部主管,山东国惠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张丽丽,女,1985年出生,中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山东弘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业务主办、党支部组织委员、工会宣传委员兼经审委员,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内部控制审计主管。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控审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职工监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食品制造》的要求,公司现将2022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49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7,474,43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9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50,317,865.8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958,872.6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4,358,993.26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15日全部到账,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3-00003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清零并已办理完毕销户手续,原《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实际使用及销户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3-00145号)。报告认为,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鲁银投资在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注: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异904,052.23元,其中28,325.60元系银行利息收入,该部分资金已用于偿还银行;剩余875,726.63元系应由募集资金户付款的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付款。